报名时间:2023年8月9日10:00—8月15日12:00
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8月9日10:00—8月15日12:00
3.现场资格复审
工作人员对网络报名情况及时审查,电话通知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因应聘者填写不完整、有误等导致无法进行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自行承担后果。
2023年8月17日,在网站和公众号公布初审通过名单并发布资格复审公告,同时通知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资格复审时,应聘者应提交以下资料:
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③《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打印),应届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留学回国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④幼儿园教师资格证、护士执业证或医师执业证、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⑤可说明岗位工作经历和业绩的有关材料。资格审查通过后应聘者填写《应聘登记表》。
4.面试、笔试
(1)面试
①幼儿教师面试。面试分为绘画、讲故事、舞蹈、弹唱和回答评委提问等环节。绘画时长20分钟,绘画主题现场公布;讲故事、舞蹈和弹唱为考生自备,时长8分钟;评委现场提问,考生依据提问现场作答,时长2分钟。其中,舞蹈音乐提前录入自带U盘,mp3格式;弹唱自备曲谱。面试总分100分。
②保健医、财务人员、基建项目专管员面试。主要考核相关专业知识、专业素质和综合能力。面试总分100分。
③面试地点设在我园。
(2)笔试
笔试题型分为选择题、案例分析和写作题;考核内容为相关专业理论知识和通识性知识。笔试总分100分。
5.体检和考察
①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按照要求在指定医疗机构进行;背景调查及考察工作按照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开展。
②体检结束后,由指定医疗机构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三日内,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③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个人征信、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等,并再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因应聘人员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缺额,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递依次递补。
6.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通过网站和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7.录用
公示期满予,对无异议者予以录用。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解除劳动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