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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文理学院学前教育学院研究生学术诚信承诺书
作者:   发布时间:2026-09-09   点击数:

在西安文理学院学习期间,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有关学术道德、学术规范及科研伦理的规定,秉持严谨求实、科学创新的治学态度,践行“一切为儿童”的专业初心,将学术诚信与儿童权益保护贯穿课程学习、教育实践、科学研究和学位论文撰写全过程,并做到以下要求:


1.尊重知识产权。撰写学位论文及开展其他学术活动时,充分尊重他人劳动成果和知识产权,认真检索、阅读相关文献,不抄袭、剽窃、侵吞他人的研究成果;使用他人编制的量表、测评工具、教育活动方案等材料时,注明来源,并按要求取得授权。

2.规范引用文献。引用他人著述、结论、观点及其他资料时,实事求是、准确标注出处,不伪造文献、注释或引文,不以转述、翻译、拼接等方式掩盖抄袭,引用内容不构成本人学术作品的主要部分或实质部分。

3.规范合作署名。依据各合作者的实际贡献如实署名并承担相应责任;合作成果发表前,征得合作者同意并确认最终稿,不擅自使用他人署名,不将指导教师、幼儿园教师或同伴的成果据为己有。

4.如实说明资助。发表科研成果时,如实说明项目资助、经费来源及相关支持,按要求披露可能影响研究客观性的利益关系,不虚列、冒用资助项目。

5.遵守发表规范。不在未实际参与研究或未作出实质性贡献的成果中署名,不一稿多投,不违规重复发表,不买卖论文、数据或署名资格。

6.确保资料真实。如实采集、记录和分析儿童观察、访谈、问卷、测评及教育实践资料,妥善保存原始记录与分析过程;不编造儿童个案、观察日志或实践经历,不伪造、篡改数据,不为迎合预期结论选择性删改资料或夸大教育干预效果。

7.坚持独立完成。在导师指导下独立完成本人承担的研究及论文写作,不请他人代写、代做,不代替他人撰写论文,不以团队成果替代本人应独立完成的学习与研究任务。

8.诚实报告成果。如实报告个人学术经历和成果,不伪造证书、专家意见或其他证明材料;客观说明研究价值、适用范围和局限,不随意将小样本、个别园所或特定情境下的结论推广至所有儿童,理性对待学术评价与批评。

9.履行保密义务。严格遵守国家及学校有关涉密研究和保密论文的规定,履行与合作园所、研究团队等约定的保密义务,不擅自披露、转交或挪用未公开的研究资料。

10.坚持儿童为本。尊重儿童的人格、发展规律与个体差异,选择适龄、适宜的观察、测评及干预方式,不因研究需要损害儿童身心健康、干扰正常保教秩序,不诱导儿童作答,不随意贴标签或作超出本人资质的诊断;发现儿童不适或风险时,及时暂停并向导师报告。

11.落实知情自愿。涉及儿童及其他参与者的研究,事先向导师报告,并按要求履行伦理审查及园所准入程序;以清楚易懂的方式说明研究目的、过程、资料用途和可能风险,取得监护人知情同意,尊重儿童能够表达的参与或拒绝意愿。教师、家长等参与研究亦应知情自愿,不强迫参与,不因拒绝或退出而给予不利对待。

12.保护隐私信息。按研究需要最小范围收集儿童及其家庭信息,对姓名、园所、影像、声音、作品和测评记录等采取去标识化、访问权限控制等措施,按要求保存、使用和处置。研究参与同意不视为公开传播授权;未经相应授权,不在论文、课堂展示、社交平台等公开可识别个人身份的资料。

13.审慎使用人工智能。遵守学校、课程及成果发表机构的相关要求,按要求说明人工智能工具的使用情况,核验生成内容,对最终成果承担责任;不以生成内容冒充本人应独立完成的研究,不生成虚假文献、儿童个案或研究数据,不向未经批准的外部平台上传可识别的儿童及家庭信息、保密或受限研究资料。

14.自觉接受监督。不实施、不协助他人实施其他违反学术道德和科研伦理的行为;发现本人研究存在错误或伦理风险时,及时向导师报告并采取更正、补救措施,配合学校开展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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