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喜爱幼儿,热爱幼教事业,幼儿园工作经验3年以上。需近三年一直在幼儿园担任教师工作(有省级示范园工作经历或担任过班主任、教研组长优先考虑)。
2.有师范院校学前教育或幼儿教育专业全日制学历(本科以上学历优先考虑)。
3.持有幼儿教师资格证。
4.具有良好的教学及带班能力,个人技能技巧(包括绘画、手工、舞蹈、钢琴、唱歌等)达到一定水平。能独立创编舞蹈,独立创设区角及主题墙。
5.能熟练掌握办公系统,制作PPT及视频动画课件等。
6.具有研究生学历或一级教师以上职称者优先考虑。曾被评为区级以上优秀教师或获得区级以上教学技能竞赛较好名次者优先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