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比赛满分共 10 分,比赛设 5 名评委,现场打分,作品平均得分为最终成绩。具体评分标准如下:
(一)进﹑退场简洁迅速规范且整齐有序,动作造型新颖、美观、有视觉冲击力(2 分);
(二)作品内容积极向上,姿态优美,表现出朝气蓬勃的青春活力(2 分);
(三)作品内容、难度符合相应年龄段儿童发展特点以及所设计的教育目标(2 分);
(四)队形变化清晰流畅,体现集体配合意识,整体动作设计凸显幼儿性、艺术性(2 分);
(五)音乐、服饰、道具使用合理、美观,符合幼儿发展特点(2 分)。(选手应选择与自己自编操相应风格的服装和道具,服装不得过分暴露,不得涉及不良图案、文字、饰物和道具。)
(六)扣分规则
1. 时间限制:5~8 分钟,超时或低于规定时长将酌情扣分,上限为 0.5 分;
2. 参赛人数不足班级人数的 95%时酌情扣分,上限为0.5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