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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前教育学院第十二届幼儿创编操大赛活动通知
作者:学前教育   发布时间:2023-04-17   点击数:

为统合我院第一课堂与第二课堂教育培养总体布局,拓展第一课堂教育时间、场域和教育效果,将专业课程特别是幼儿舞蹈创编、学前儿童健康教育等课程内容融入第二课堂,融入学生生活,同时丰富学院文化建设氛围,现开展学前教育学院第十二届幼儿创编操大赛。

本次大赛旨在引导学生综合运用舞蹈基础和学前儿童健康与艺术学习特点,设计符合幼儿身体发展特点和认知特点的,具有充分儿童性的集体创编操。本次活动既是对课堂所学的综合运用,也是学生自我展示的美好舞台,更是未来步入一线的提前演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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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活动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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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主题:童心无限大,创梦向未来 

赛事主题:2023 年全国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主题(暂未公布)

三、参赛对象

学前教育学院全体非毕业年级在校生(含书院校区)

四、报名方式

以班级为单位,于 4 月 19 日前将报名信息(格式:“班级+参赛作品名称+领操员+联系方式”)发送至分团委学生会办公室。

联系人:

郑乾程(QQ:350995483)

李泽凯(QQ:862849010)

五、赛程安排

初赛:4 月 26 日 14:30,

地点:高新校区图书馆前广场; 

决赛:5 月 24 日 14:30,

地点:高新校区图书馆前广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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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参赛要求及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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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创编操必须贴合儿童发展特点,突出“集体操”,不得以舞蹈形式参赛。创编操必须凸显“幼儿特色”,是 3~6 岁幼儿所能切实掌握的,切忌追求过高难度的表演性质舞蹈和成人化的音乐、舞蹈。 

(二)创编操作品时间应控制在 5~8 分钟,作品中队形变化不得少于 3 次,可持道具,作品须设计开始与结束造型。 

(三)在开始演出前,参赛队伍需向评委介绍创编操的适用年龄段(小班/中班/大班)、作品名称,以及教育目标。教育目标应严格对照教育部《3~6 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中对应领域的发展目标而确定,创编操教育目标应不少于2条,且至少包含1条健康领域目标。

(四)参赛音乐自备,各班将参赛音乐于 4 月 19 日前上报学前教育学院分团委学生会文体部,并注明班级、年龄段、作品名称。联系人:郑乾程(QQ:3509954834)。 

(五)决赛采用抽签制,参赛队伍按抽签次序依次上台比赛。抽签时间为4月20日中午12:00,地点为弘文楼H0303。

七、评分标准

本次比赛满分共 10 分,比赛设 5 名评委,现场打分,作品平均得分为最终成绩。具体评分标准如下:

(一)进﹑退场简洁迅速规范且整齐有序,动作造型新颖、美观、有视觉冲击力(2 分); 

(二)作品内容积极向上,姿态优美,表现出朝气蓬勃的青春活力(2 分); 

(三)作品内容、难度符合相应年龄段儿童发展特点以及所设计的教育目标(2 分); 

(四)队形变化清晰流畅,体现集体配合意识,整体动作设计凸显幼儿性、艺术性(2 分); 

(五)音乐、服饰、道具使用合理、美观,符合幼儿发展特点(2 分)。(选手应选择与自己自编操相应风格的服装和道具,服装不得过分暴露,不得涉及不良图案、文字、饰物和道具。) 

(六)扣分规则

1. 时间限制:5~8 分钟,超时或低于规定时长将酌情扣分,上限为 0.5 分; 

2. 参赛人数不足班级人数的 95%时酌情扣分,上限为0.5 分。

八、奖项设置

本次比赛设团体奖项 15 个:一等奖 1 个,二等奖 3 个,三等奖 4 个,优秀奖 7 个;

设个人奖项 10 名:“十佳领操员”赛后颁发相关奖牌、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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